关于紧急开展室内空气环保检测询价的通知
各室内空气环保检测单位:
兹有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开诊区域工程需要,拟对该工程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开诊区域空气环保检测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医技楼一楼开诊区(总面积约7000平方米。)
2.项目建设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科工园四路868号
3.拟检测要求:《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文件要求。
4.项目现场自行踏勘。
三、供应商要求
(一)在四川省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单位;
(二)能独立完成上述空气环保检测并逐一出具检测报告;
四、报价
本次实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纸质版提交的价格总额,届时我院将电话在线进行二次报价,请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接听的,我们以第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本次最高限价金额为380元/点位。
五、检测点及检测内容
(一)检测点:共27个点位,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文件要求执行;
(二)检测项目: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氨、TVOC、氡等参数结果须符合相关要求。
(三)限定值:
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检测标的 | 检测项目(污染物) | 限量值 | |
一类民用建筑工程 | 二类民用建筑工程 | ||
民用建筑室内空气 | 氡(Bq/m³) | ≤150 | ≤150 |
甲醛(mg/m³) | ≤0.07 | ≤0.08 | |
氨(mg/m³) | ≤0.15 | ≤0.20 | |
苯(mg/m³) | ≤0.06 | ≤0.09 | |
甲苯(mg/m³) | ≤0.15 | ≤0.20 | |
二甲苯(mg/m³) | ≤0.20 | ≤0.20 | |
TVOC(mg/m³) | ≤0.45 | ≤0.50 |
六、调研须知
1.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具备空气环保检测的资质证明复印件;报价文件。
2.上述所需材料须加盖鲜章,并密封处理。
3.请有意者于2021年3月 8 日12:00前按上述要求将资料邮寄或现场送达本单位,开标时间:2021年3月8日14:30,开标地址: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后勤保障楼4楼会议室。单位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黄州东路69号,收件人:何老师,18398662903,联系电话:18398662903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踊跃参加。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