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专题学习培训

发布时间:2023-03-29 本文来源: 医务部 谢龙婷

为了落实《<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3月23日,我院就新版《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专题培训及考核,此次培训采取线下培训的方式,要求全院职工参加。


本次培训从立法背景、特色亮点和调整内容等方面对修订后的新《条例》进行了解读。《条例》于1994年12月3日,由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22年12月2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修订)》,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备案、医务人员执业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权限。《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四川特色,着力规范解决我省的实际问题,对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有很大促进作用。《条例》设置“秩序维护”专章,以法治方式强化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定了患者应当遵守的医疗秩序和禁止性行为,明确了纠纷解决途径及各相关部门、医疗机构、新闻媒体的职能职责,鼓励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为基础的医疗纠纷处置风险分担机制。


此次《条例》专题培训及考核,旨在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治知识,使全院医务人员更加深刻的熟悉新《条例》,掌握新《条例》中要求的权责和赋予的义务,为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法治理念,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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