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员初试(七) 发布时间:2020-04-15 本文来源: 分享到: 请报考我院保健部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生于4月23日(星期四)下午2:30在市妇幼保健院医疗综合大楼2楼孕妇学校初试(携带身份证)。请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继续关注我院官网初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