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体检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4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部

根据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及报告提交时间

时间: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至4月30日(星期三)。

二、体检对象

序号

报名岗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超声科医生

曾洁

5111****0683

2



林凤娇

5138****2022

3

内科医生

信立霞

3714****6029

4

皮肤科医生

何星燕

5111****2420

5



朱雅溪

5134****4225

三、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医院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2日内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需在三甲综合医院完成体检。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需空腹并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1张署名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体检费自理。

(三)体检项目包括血尿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胸片、输血免疫全套(建议筛查乙肝、丙肝、艾滋、梅毒)。如果当地医院不在体检套餐中提供乙肝检查,可以单独检查乙肝项目,并完成心理测评,测评项目为:“明尼苏达多相个性测查”和“SCL-90测试”,检查结果附在总体报告中。

(四)凡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有其他特殊原因应单独提供原因说明,由用人科室审核并决定是否录用。

本公告由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8-35010018 李老师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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