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临时护理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临时护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编外临时护理人员1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应聘者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净)身高1.58米及以上(报名现场需测量);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有毕业证);
3.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考核中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
2.有严重违反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有其它违法违纪记录的;
4.曾被开除党、团籍处分、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5.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邪教组织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三、聘期及薪酬待遇
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医院医助标准执行。
四、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到我院人事科现场报名,他人代报无效,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包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者无论是否应聘成功,提交资料不予退还。
3.现场报名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黄州东路69号眉山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
联系人:宋老师 周老师
咨询电话:(028)38802427
五、考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眉山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考核,考试内容为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医院要求执行,由眉山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人员2日内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放弃体检、复检或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2017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