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院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2 本文来源: 综合采购部

各代理机构:

为持续提高我院政府采购水平,规范我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选择行为,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我院拟对在成都市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增补壹家代理公司为我院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代理机构代理范围及期限:

1、代理机构执行代理采购的项目,包含工程、货物、服务类。

2、本次遴选服务期限三年。

二、代理机构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7、申请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完成备案登记。

备注:以上第1-6项提供承诺书,第7项提供网站截图。

三、选取方式:综合评分,评分表附后

序号

评审

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

备注

1

企业营业场地设施及信誉

26分

1、代理机构在成都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独立的监控室1个、休息室1个、开标室1个、评标室2个和档案室1个得10分;每少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开标室或评标室加2分,最多加6分。本项最多得16分。

2、代理机构办公场所总面积≥600平方米得10分,400(含)-600平方米得7分,200(含)-400平方米得5分,200平米以下或无固定经营场所不得分。(固定经营场所为自有产权提供产权证明和办公场地彩色照片等证明材料盖单位鲜章;租用提供租房合同和产权证明复印件、办公场地彩色照片等证明材料盖单位鲜章)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盖单位公章。

2

业绩

39

1、代理公司每提供1个医院项目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14分。

注:提供项目招标/采购公告、结果公告截图或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2、政府采购代理业绩中,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1)每有一个1000万元(含)-2亿元(不含)代理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16分;

(2)每有一个2亿元(含)以上代理业绩的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

注:提供项目招标/采购公告、结果公告截图或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3、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在政府采购代理业绩中,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这4种采购方式均进行过采购代理得4分,每少一种采购方式扣1分,扣完本小项分值为止。

注:(1)以上业绩提供四川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上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2)业绩金额以采购公告或结果公告为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盖单位公章,业绩情况不重复累计。

3

配置人员

19分

1.拟派本次入库项目负责人: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资格证书和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的得3分。

注: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缴费清单、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培训证明、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网站查询截图等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1)配备5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证明(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人员得10分,每减少一名扣2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培训证明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配备3名具有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和中级职称的人员的得6分,每减少一名扣2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资格证书以2017年以后取得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资格证书为准(含已经超过证书有效期的人员)。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盖单位公章。

4

招标代理方案

11分

根据招标总体解决服务方案中流程描述详尽、实施流程科学、合理、人员组织结构配置、进度、质量保障措施得当、内控制度情况、审核机制科学、合理、能有效保障项目开展质量和进度。综合比较优秀得10~11,良好得7~9分,一般得4~6分,较差得0~3分。  

5

纳税评级

4分

2016年以来,纳税信用评级,每获得1次A级得1分,最多4分。

以信用中国或天眼查为准

6

申请文件的规范性

1分

申请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

以申请文件为准

四、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

请供应商除提供单位相应资料外,按上述评分内容,依序提供评分资料,密封装订并加盖公章。

1、时间: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9月24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眉山市妇幼保健院(东坡区黄州东路69号)综合采购部

3、联系人:毛老师;电话:17761205903;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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