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污泥清掏和医废处置询价采购的通知(第三次)

发布时间:2021-05-26 本文来源: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污泥清掏及无害化处理和HW01危险废物转运及处置院内采购项目”采用院内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询价采购。

一、采购编号:

二、项目名称内容: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淤泥清掏及无害化处理和HW01危险废物转运及处置询价采购项目。

三、服务范围:

1.对院内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浮渣及污泥进行清掏及无害化处理;

2.对院内现存的HW01化学性危险废物、药物性危险废物及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泥进行转运处置。

四、控制价:最高限价3万元/每年

序号

类 别

单价最高限价

备 注

1

HW01:841-001-01医院污泥清掏及无害化处理服务

24.00元/kg

以实际重量结算

2

HW01:841-004-01化学性废物转运处置服务

60.00元/kg

3

HW01:841-005-01药物性废物转运处置服务

40.00元/kg

4

HW01:841-001-01医院污泥转运处置服务

6.00元/Kg

本次报价含清掏、转运、处置、税费等。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价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报价方式:现场提交密封报价资料

2、报名时间:从2021年5月26日至5月3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我院不接收逾期提交的资料。

3、报名地点:眉山市妇幼保健院综合采购部(眉山市东坡区黄州东路69号)

八、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供应商须提供所合作医院污泥清掏及无害化处理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污水处理或化粪池清掏资质;

2、供应商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

4、为保证我院危废转运和处置的高效及合法性,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医疗废物处置资质(HW01)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转运资质,并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含HW01:841-001-01、841-004-01、841-005-01)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医疗废物转运)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与所合作清掏单位达成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同时提供针对本项目合法合规的转运方案及承诺。

6、报价清单(见附件)

7、所有资料均密封完整

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均须提交加盖响应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九、本采购项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开展询价采购。

十、本邀请在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女士,028-35010068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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